服 务 项 目
流动资产(有价证券)评估、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器设备评估、特殊资产处置评估、房地产土地评估、在建工程评估、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特许经营许可权等无形资产评估、生物资产(农牧畜禽渔、林权、森林资源)等资产评估、环保安全咨询评估、企业潜力评估、偿债能力分析评估、项目投资评估、价格评估和资信评估等各类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机构基本业务说明
本说明旨在明确涉及评估机构服务项目的工作内容、专业胜任能力要求及执业准则,便于委托双方的协作与制约,为保证执业收费协议的落实提供依据。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新兴业务将会不断出现,因此,本说明仅供有关各方参考。
一、出资评估
内容:针对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参与年检的公司、相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设立及变更时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评估。
专业胜任能力要求:熟悉公司法、公司注册登记年检、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及年检的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精通不同类型实物资产、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评估。
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
二、交易评估
内容: 针对双方以货币为媒介对实物资产、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非货币财产间的价值交换为目的的评估。
专业胜任能力要求:精通不同类型实物资产、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评估专业知识。
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
三、改制改组、清算评估
内容:针对改制改组企业资产状况或企业价值评估;破产企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清算评估。
专业胜任能力要求:精通不同类型实物资产、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评估专业知识;精通企业改制、清算清产核资业务流程;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财务会计等专业知识。
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
四、清产核资
根据专项工作要求或企业特定经济行为开展的账务清理、资产清查、损益认定、资金核实和价值重估,对企业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进行重新估价。
专业胜任能力要求:精通不同类型实物资产、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评估专业知识;精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财务会计等专业知识。
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
五、课税评估
内容:评估在不动产税收中的运用
专业胜任能力要求:精通不同类型不动产(含土地使用权)等评估专业知识;熟悉财务会计等专业知识;熟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相关不动产评估准则。
六、租赁评估
内容:为确定出租人让渡使用权应向承租人收取费用(租金)基数的评估。
专业胜任能力要求:精通不同类型不动产、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等评估专业知识;精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财务会计等专业知识。
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
七、证券、期货、金融相关评估
内容:对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创业板、三板市场上市或拟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
专业胜任能力要求:精通上市公司经营流程,熟悉财务会计等专业知识,熟悉中国资本市场、证券交易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
八、诉讼、仲裁评估
内容:受司法、仲裁机关或当事人委托对涉及民事纠纷的资产予以评估。
专业胜任能力要求:精通司法诉讼、仲裁有关鉴证事项规范,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
九、无形资产评估
内容:对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的评估。
专业胜任能力要求:按照评估准则的要求,采用合适的方式高质量完成特定领域评估项目所具备的知识、技能和执行能力;评估师的综合能力与评估对象的专业领域及其细分评估市场边界保持必要的匹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
收 费 方 式
按照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2009年11月17日发布的《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分为六档标准计算。资产评估计件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表
档次 |
计费额度(万元) |
中评协测算标准 差额计费率‰ |
浮动幅度建议差额计费率‰ |
基准价建议计费率‰ |
1 |
100以下(含) |
9-15 |
10-15 |
12.5 |
2 |
100以上~1000 (含1000) |
3.75-6.25 |
4.25-6.25 |
5.25 |
3 |
1000以上~5000 (含5000) |
1.2-2 |
1.4-2 |
1.7 |
4 |
5000以上~10000 (含10000) |
0.75-1.25 |
0.8-1.25 |
1 |
5 |
10000以上~100000 (含100000) |
0.15-0.25 |
0.15-0.25 |
0.2 |
6 |
100000以上 |
0.1-0.2 |
0.1-0.2 |
0.15 |
注: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及评估项目情况在限定的区间值范围内浮动
湖北省物价局 湖北省财政厅2011年3月14日发布
鄂价工服规[2011]24号
各市、州、县物价局、财政局:
为保障资产评估机构服务质量,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制定的《湖北省资产评估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一般评估业务收费标准
以交易、出资、改制改组、清算、租赁、课税、清产核资等为目的的评估业务
档次 |
计费额度(万元) |
费率(‰) |
1 |
100以下(含100) |
7.5 |
2 |
100-1000(含1000) |
4.0 |
3 |
1000-5000(含5000) |
1.2 |
4 |
5000-10000(含10000) |
0.75 |
5 |
10000-100000(含100000) |
0.12 |
6 |
100000以上 |
0.10 |